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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

加入时间:2022-10-26 10:27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十八条规定2022年722日至929日,永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,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延伸和追溯,并于930日向我馆出具了审计报告。按照审计报告中指出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我馆进行认真整改,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。 

一、审计整改组织情况

永吉县审计局反馈的审计评价意见,我馆高度重视,以坚决的态度、严明的纪律、扎实的措施,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,切实担负起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。 

(一)提高站位,强化整改工作责任和细化整改措施930日我馆收到反馈审计评价意见后,档案馆第一时间召开馆务会议,学习反馈意见相关精神,围绕反馈的超限额支付现金和差旅费报销不规范2个具体问题,深刻剖析问题原因,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,制定整改措施,坚持立行立改、建章立制、务求实效确保整改任务落实。 

)从严从实,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。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,并举一反三,加大对财务工作的自查力度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,完成一销号一,确保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回音。截至目前,反馈的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。 

)建章立制,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效。坚持标本兼治,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,倒查工作不足,完善各项制度,防止问题反弹回潮。确保制度出台一个、落实一个,从源头上、制度上封堵工作漏洞,确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。 

二、问题整改情况

(一)针对超限额支付现金问题。档案馆在以后工作中将按照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三条“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,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,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”的规定要求,加强现金收支管理,以后避免此类问题发生。 

(二)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。档案馆在以后工作中将按照《永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永财字[2014]250号)第二十四条“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,对本单位差旅费审批制度、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,相关领导、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,确保票据来源合法,内容真实完整、合规”的规定要求,补齐相关票据凭证手续,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,加强票据审核,严格履行差旅费报销程序。 

三、下一步工作计划

(一)加强财经知识学习将认真学习财务相关制度,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确保各项制度落实 

(二)持续巩固扩大审计整改成果。以审计整改为契机,坚持标本兼治、举一反三,继续深挖问题根源,突出整改实效。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,及时组织“回头看”,巩固整改成果,防止过去的老问题“反弹”,确保取得扎实成效。 

(三)推动形成长效机制。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,深刻反思制度漏洞,加大建章立制力度,进一步扎密扎紧制度的“笼子”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,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 

 

永吉县档案馆 

2022年10月26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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