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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(永财字〔2024〕207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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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吉县农业农村局: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《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吉财农指〔2023〕973号)、《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吉财农指〔2023〕974号)要求,经中共永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现将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你单位。望你单位接到资金后,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,管好用好财政资金,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,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,专款专用,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。涉及招投标、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,按有关要求办理。现一并下达你单位资金《绩效目标表》,请在收到本通知后在2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将批复后的《绩效目标表》进行公示。
附件:1.项目资金分配表 2.绩效目标表
永吉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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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示2024年全县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的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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